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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

“智汇无锡” 2023届深圳高校毕业生秋季线上招聘会
发布时间:2022-11-09 结束时间:2022-12-31

公司名称:无锡市人才服务中心

工作地点:江苏省 - 无锡市

工作性质:全职

职能类别:其他

招聘人数:200人

薪资待遇:10000-14999

工作内容描述

 

“智汇无锡”

2023届深圳高校毕业生秋季线上招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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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比爱才 锡望您来”

 

“智汇无锡”2023届深圳高校毕业生秋季线上招聘会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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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平台简历投递二维码)

 

 

无锡地处长江三角洲中部,行政区划面积4627.4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46.21万。现辖江阴、宜兴2个县级市和梁溪、锡山、惠山、滨湖、新吴5个区以及无锡经济开发区。获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中国制造业最具竞争力城市、中国领军智慧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内地最宜居城市、中国最佳引才城市等称号,创成全国双拥模范城市群,获得全国社会综治领域最高奖“长安杯”。

无锡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无锡有3000多年文字记载史和2500多年建城史。商朝末年,周太王长子泰伯因让王位南奔,定居梅里(今无锡梅村街道)建“勾吴”国。孔子称其为“至德”,无锡故此有“至德之邦”的美誉。1949年设无锡市和无锡县。无锡地区历来崇文尚教,被誉为“教授之乡”“书画之乡”“民族民间音乐宝地”,是顾恺之、徐霞客、孙冶方、薛暮桥、钱伟长、王选、钱钟书、徐悲鸿、华彦钧(阿炳)、周培源等名人的故乡。无锡籍及在锡工作的“两院”院士近百人,居全国地级市前列。

无锡经济发达、工商繁荣。19世纪中期成为闻名全国的“米码头”“布码头”“钱码头”“丝码头”,20世纪初涌现出荣氏等六大民族工业资本集团,形成了庞大的“锡商”群体,工业产值仅次于上海、广州,产业工人数仅次于上海,成为中国民族工商业的发祥地。70年代末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创造了著名的“苏南模式”,成为中国乡镇企业的发祥地。新世纪以来,无锡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民营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2017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万亿元,经济发展水平始终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

无锡区位优越、交通便捷。无锡位于长江三角洲地理中心,沪宁发展带和宁杭发展带相互呼应,京杭大运河贯穿全境,江阴长江大桥沟通南北,京沪铁路、京沪高铁横跨东西,沪宁、长深、京沪等高速公路纵横交错,城铁、地铁联接内外,苏南(硕放)国际机场通航海内外城市75个。南沿江铁路、苏锡常南部高速、宜马快速通道、锡澄城际轨道S1线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地位日益凸显。

无锡风光秀美、山水俱佳。集江、河、湖、泉、洞之美于一体,是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之一,有“太湖佳绝处、江南水弄堂、运河绝版地、百年工商城”之称,拥有接待游客10万人以上的景区52家,5A级景区4家、4A级景区26家、3A级景区13家,其中鼋头渚、灵山大佛、惠山古镇等景区以及荡口古镇、小娄巷、荣巷等历史文化街区享誉全国,连续四年被中国社科院评为内地最宜居城市,“太湖明珠·江南盛地”品牌持续擦亮。

近年来,无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实施六大发展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取得新进展。2021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003.24亿元、同比增长8.8%(按可比价格计算),人均GDP保持全国城市前列;规上工业总产值21758.00亿元、同比增长21.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0.50亿元、同比增长11.6%;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70483元、39623元,分别同比增长8.9%和10.8%;超千亿元产业集群10个,物联网、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产业规模分别达3563亿元、1783亿元、1409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分别达到39.9%和49.2%;入围2021中国企业500强13家、制造业企业500强27家、服务业企业500强18家、民营企业500强26家,入围数全省第一;新增上市公司14家、累计达176家。

当前,全市上下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勇做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排头兵,勇创全省“强富美高”建设示范区,勇当全省高质量发展领跑者,用更具创造性的探索和实践担起无锡这座城市应有的使命和责任,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在新的赶考之路上继续交出优异答卷,精心描绘好中国式现代化的无锡画卷,万众一心开创现代化新无锡的美好未来。

无锡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合集

 

一、    人才吸引类

 

(一)大学生租房补贴

 

申领对象:毕业后在本市市区(梁溪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吴区、经济开发区,下同)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在本市市区范围内自费租房并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租房补贴:

1.在锡各类用人主体引进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在锡科研院所引进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海外留学和港澳台毕业生),或在校获得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

2. 在锡各类用人主体(不含实施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引进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每年根据QS和THE高校排名修订学校名单)。

补贴标准:本科(技师)每年1万元、硕士每年1.5万元、博士每年2万元,累计支持两年。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的毕业生按上述标准累计支持三年。

 

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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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电话:0510-82411319

 

(二)大学生生活补贴

 

申领对象:在锡各类用人主体(不含实施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引进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由所在单位在本市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可申领一次性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学士1万元、硕士2万元、博士3万元。

 

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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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电话:0510-82411319

 

(三)大学生购房补贴

 

申领对象:2017年7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大学生或出站的博士后,毕业(出站)在无锡市区工作缴纳社保后在市区购买首套住房(以取得对应不动产权证书为准),由所在单位在锡累计缴纳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领购房补贴,申领时毕业(出站)不超过五年:

1.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的大学毕业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于在锡各类用人主体(不含实施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的;

2.其他博士研究生(含国(境)外留学生和台港澳籍大学毕业生),于在锡科研院所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或于在锡其他各类用人主体工作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3.在本市市区从事博士后研究结项出站后于在锡科研院所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或于在锡其他各类用人主体工作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补贴标准:

1.对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的大学毕业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给予本科10万元、硕士20万元、博士3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支持;

2.对其他具有博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国(境)外留学生和台港澳籍大学毕业生),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支持;

3.对博士后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支持。

 

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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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电话:0510-82411319

 

(四)来锡高校毕业生交通文旅服务

 

申领对象: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归国应届毕业生)

政策内容:来锡工作可享为期1年的地铁乘坐优惠和免费游览我市公办园林景区。

申请方式:无须申请,符合即享受。通过“灵锡”APP或短信告知的方式通知毕业生享受为期365天的相关服务。

政策咨询电话:0510-12333、0510-82822530

 

二、    促进就业类

 

(五)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申领对象: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以及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前6个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未就业的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补贴标准:在就业见习基地参加见习,见习天数在十五天以上的,每月补贴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累计不超过12个月。

 

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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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电话:0510-82411322

 

(六)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申领对象:本市户籍毕业两年内未实现初次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6个月及以上的离校未就业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经认定就业困难对象的。从事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予以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

申领途径:可在就近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或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申请。

政策咨询电话:0510-82411320

 

(七)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申领对象:在本市参加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项目或列入我市政府购买就业培训服务的项目,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及相关合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及毕业年度高校在校生。

补贴标准:

1.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项目: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技师(二级)2500元、高级技师(一级)3000元。实际培训费低于相应等级补贴标准,以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为准。

2.政府购买就业培训服务的项目:个人参加培训后取得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按政府购买的培训价格确定。

申领途径:可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申请。

政策咨询电话:0510-82829088

 

(八)一次性扩岗补助

 

政策内容:企业招用2022年毕业年度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022年内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见习基地一次性留岗补贴不重复享受。

申领途径:免申即享。

 

三、    促进创业类

 

(九)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领对象: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大学生(高校在校生、大学生村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包括外地户籍在无锡创业的大学生。在锡首次成功创业,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自符合条件之日起1年内申请。

补贴标准:6000元

申领途径:可向注册所在地街道人社部门申请或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申请。

政策咨询电话:0510-85017141

 

(十)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申领对象: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大学生(高校在校生、大学生村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包括外地户籍在无锡创业的大学生。在锡首次成功创业并正常经营,吸纳各类城乡劳动者就业,按规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3个月(含)以上的,可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补贴应在符合申请条件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办理。

补贴标准:3年内按每年每新增带动1人就业给予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累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申领途径:可向注册所在地街道人社部门申请或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申请。

政策咨询电话:0510-85017141

 

(十一)创业租金补贴

 

申领对象: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大学生(高校在校生、大学生村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包括外地户籍在无锡创业的大学生。在锡首次成功创业,租房营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补贴应在符合申请条件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办理。

补贴标准:3年内每年据实给予上限为1万元的创业租金补贴。

申领途径:可向注册所在地街道人社部门申请或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申请。

政策咨询电话:0510-85017141

 

(十二)创业社保补贴

 

申领对象: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大学生(高校在校生、大学生村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创业者,包括外地户籍在无锡创业的大学生。大学生作为法人在锡首次成功创业,并按规定政策缴纳社会保险,可享受创业社保补贴。补贴应在符合申请条件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办理。

补贴标准:创业对象以用人单位形式参保的,按单位为创业人员所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创业对象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的,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社保补贴。创业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领途径:单位法人至纳税所在区人社部门申请,本市户籍灵活就业创业对象可在就近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外地户籍灵活就业创业对象需在单位注册所在地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政策咨询电话:0510-85052483

 

(十三)富民创业担保贷款

 

申领对象: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大学生(高校在校生、大学生村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创业者,包括外地户籍在无锡创业的大学生。

补贴标准:申请贷款的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雇用6人以上的创业项目,最高额度提高到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对合同签订日LPR-150BP至LPR+50BP的部分,给予全额贴息。

申领途径:可向注册所在地街道人社部门申请或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申请。

政策咨询电话:0510-85017141

 

(十四)创业实体注销社保补贴

 

申领对象:大学生创业首次在锡注册登记起3年内,且经营期间正常纳税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创业实体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按规定享受创业实体注销社保补贴。补贴应在符合申请条件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办理。

补贴标准:按实际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申领途径:可在就近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政策咨询电话:0510-85052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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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一)负责全市人力资源统计发布和调查分析工作,负责行业人才服务的业务指导。(二)负责各类公益性人力资源招聘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就业登记、用工备案服务工作,承担人才引进落户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公共人事外包服务工作。(三)负责全市高层次人才交流和支持政策落实工作,负责优秀青年储备人才人事管理工作。(四)负责全市高校毕业生的引进和支持政策落实工作。(五)负责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引才引智和联谊交流工作,负责在锡留学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六)承担全市事业单位人员业务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负责开展青年人才能力提升培训。(七)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具体工作,承担市级以上人才项目的申报和后续服务工作。(八)负责全市流动人才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流动人才党员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其他信息

联系电话:0510-85010875

单位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广瑞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