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扩充盐田区新生代人才储备,盐田区拟于2024年2月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大学生实习活动。相关要求如下:
一
实习单位
盐田区直机关各用人部门。
二
实习时间
实习期限最低要求1个月,最长6个月,上岗时间暂定2024年1-2月。
三
实习要求
在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专业不限,将根据报名者情况分配至各用人部门上岗。
四
工作内容
协助各用人部门完成日常工作,包括收发文、公文起草、办公室日常事务等。
五
福利待遇说明
1.提供实习补贴,提供饭堂用餐,用人单位承担就餐补差款;
2.实习生自行解决交通住宿;
3.实习生在实习期内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
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简历发送至邮箱:182267117@qq.com,并注明可到岗日期以及可实习期限,特别说明:本次招聘实习岗位,非编制岗位;
2.通过简历筛选、电话面试方式确定实习名单,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上岗。
(联系人:钟小姐,联系方式:0755-25551922)